8月起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可罚款

【8月起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罚款】近日 , 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 其中提到:8月1日起 ,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拒不改正的非经营性个人 , 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 。
【8月起高层民用建筑停放电动车可罚款】责任编辑:王潇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