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对的事情,何必迟疑( 二 )


反复劝说之下,小杨同意去自首,只是有个条件他要来北京找我,让我带他去公安局 。我告诉他,自首一定要就近,一是任何公检法都有义务接受自首,二是他随时可能被抓,投案越早越好 。但不论我怎么说,小杨还是不改意愿:“下周一一早我就到检察院找您,赵检察官,等我!”
我赶忙向领导汇报了情况,做好了预案 。我相信他一定会来 。
然而,小杨失约了 。
那天,我在办公室等他到深夜 。当然,从那以后我仍然不停地给他发微博私信,而且连续一个月每天很晚回家,生怕他打电话时我不在 。可是,既没有回信,也没有回电……他一定已经不知逃到何处去了吧!
这次,我的直觉错了 。半年后的一天,我又接到了小杨的电话,他告诉我,他刚刚走出看守所的大门 。
原来,那天一早他就赶到了长途汽车站,但就在把钱递给售票员的那一刻,他迟疑了 。他把钱撤了回来,随后就在车站徘徊 。也许正是这个举动,引起了在车站巡查的公安人员的注意 。
被抓之后,小杨还是听了我的话,协助公安抓获了在逃同案,又让家人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所以法院从轻处罚,只判了拘役五个月 。
我问小杨:“如果你自首了,可能更早就出来了 。后悔吗?”
ldquo;说实话,不后悔 。”小杨说,虽然多坐了几天牢,但让他明白了,今后做对的事情不要迟疑 。
最后,小杨问我:“赵检察官,我以后能跟您继续联系么?”
ldquo;当然 。”我肯定地说,“只要你走正路,我会是你永远的朋友 。”
现在,小杨在一个水站做送水工 。
摘自《故事会》蓝版201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