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怎么写?( 四 )


第四条 员工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而影响工作者以旷工论处 。
第五条 旷工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10%,旷工两天扣当月薪资总额的2 0%;一月内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负责任何善后事宜 。
第六条 公司员工请事假规定为:三天以内由直属上司批准,三天以上向直属上司申请,由直属上司向上级主管呈报批准 。员工请假需报行政科登记备案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将以旷工论处 。
第七条 休假
7 。l探亲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固定员工,与配偶不住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亲配偶的假期待遇,与父母都不在同一县、市的,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但员工与父亲与母亲一方住在同一县、市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
7 。1 。l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30天 。
7 。1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不超过20天 。
7 。1 。3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父母、配偶团聚的时间 。路程较远的,可另外给路程假 。路程假按国家交通运输部门标示的路程,往返路程1000公里以下为一天,1000-2000公里为两天,依此类推 。
7 。2婚假:
7 。2 。1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15 天;
7 。2 。2未达晚婚年龄合法结婚的员工,享受婚假5 天 。
7 。3产假:
7 。3 。l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120 天;
7 。3 。2凡符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未达晚育年龄者,女方产假为90天;
7 。4丧假:凡员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儿女死亡的,可给予丧假3天 。
7 .5公休假: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三年或以上的固定员工,每年可享受一次公休假 。每满一年工龄可享受一天假期,逐年递增,直至十天为止 。员工在享受公休假的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
7 。6探亲假及其路程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休假,均包括假期内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如假期途公休日和法定节假,均不顺延 。
第八条 休假手续和待遇
8 。l探亲假要提前一个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
8 。2婚假要提前十天向部门总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
8 。3产假和丧假,原则上要事先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向行政科备案 。
8 。4休假完毕后,必须到行政科注销 。
8 。5违反8 。1-8 。4各项,又无正当理由,未经部门总经理批准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