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官网:http://jwc.gdq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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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保证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按时完成2021-2021学年第1学期各班《教学任务(理论课、实践课)》、《教学进程表》的落实和填报工作,现对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务员工作布置如下:
一、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务
统筹组织本二级学院(部)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指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二、教研室主任任务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办法(试行)(粤轻院教〔2021〕45号),选聘符合任课条件的教师作为课程任课教师,负责审查《课程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表》【其中,专任教师以往学期任该课已审查过的,本次可免于审查;坐班制人员(含行政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兼课,必须填写《课程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任课】 。
第19周(7月4日)前,由教研室主任负责落实各类型课程教师授课任务及场地类型(其中场地类型由任课教师本人提供) 。经开课部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核后交本部门教务员录入系统 。(下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老师不予排课)
2.填表说明及要求:
(1)待聘教师:在本学期第19周未落实教师的课程,需计划分配好每个“待聘教师”任务,如机电技术学院可采用机电1、机电2 …作为暂定授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 。
“待聘教师”一旦落实,必须及时报本开课部门教务员更正教务系统数据,同时报教务处排课老师,避免课表冲突 。
(2)有教学任务安排由兼职教师任课的,必须一并录入教务系统 。
(3)场地类型要求:必须严格按上表《场地类型要求》给出的各项进行√选项,要求授课教师本人提供,一经排课,不予更改 。若有特殊场地要求,需在备注另行说明 。
(4)合班上课: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周课时、起止周、考核方式五项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才可以合班上课,否则会造成系统数据出错 。
特别提醒:“不同起止周”课程进行合班,各开课部门的教务员必需在教务系统重新更改“起止周”,任课老师务必参考《教学进程表》理论起止周进行授课 。
(5)备注说明:用于填写特殊或特定场地要求、实验课连排、外聘教师排课时间等等,没有备注说明的,一经排课,不予更改 。
(6)签名确认:要求任课教师本人签名确认授课任务(含合班、场地类型等信息),确保任课教师在假期做好备课工作 。
3.排课说明及要求
(1)对多教师授课课程,针对课程学时、内容应有明确的分工与安排 。
(2)对部分“工学结合课程”需安排在专业实训室进行的,如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具体场地,由各开课部门负责安排,并在开学前将上课课表通知到班级、授课教师、实训场地管理人员,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