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怎么写?( 二 )


2、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督促承租人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 并保证在承租之日起三日内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 办理暂住证 , 暂住人口离开时应当办理注销手续 。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携带子女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 基本情况有变动的 , 及时报告公安派出所;房屋租赁人变更后与派出所重新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 , 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发现承租人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 , 及时报告当地计生部门 , 并配合处理 。
5、出租的房屋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 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 , 保证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
6、无法履行对出租房屋管理职责时 , 应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 。
7、房屋停止租赁 , 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
8、违反以上条款愿意接受公安机关按《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
保证人(单位)签名盖章:
【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怎么写?】年 月 日

租赁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怎么写?


为了加强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 , 保障出租房屋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 明确管理职责 , 落实管理制度 , 根据公安部关于《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精神和《西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出租房与当地派出所特签定治安责任保证书 , 出租房主必须履行如下治安责任 。
1、不准出租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
2、出租房屋出租前 , 必须先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房屋出租治安管理登记备案 。
3、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应带领外来的暂住人员到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 并办理暂住证;
5、对承租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6、出租房屋业主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对出租房屋和租住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 并对承租人员逐人进行认真登记 。
7、承租人系外来暂住人员的 , 房主要主动协助或督促其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暂住登记或申领《暂住证》(免费) 。属于婚育年龄段的 , 还应要求出示《婚育证》 , 对未持证人员督促其到社区计生办办理《婚育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