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协议书怎么写?( 五 )


4、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
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
五、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 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 , 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
2、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 , 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
3、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
4、修改公司的章程 。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
六、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 , 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 , 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通过为准 。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
6、增加新股东 。
七、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
2、弥补上年的亏损 。
3、发放员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
八、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 。即自愿退股 , 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 , 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 , 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 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
2、当然退股 。即法定退股 , 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 。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的全部个人财产份额 。当然退股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股生效日 。
3、除名退股 。是指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 , 将某一投资人从公司当中除名 , 退回(或不退回)其全部(或部分)股资 , 使其退伙的法律行为 。将投资人除名的事由为: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执行公司经营事务时不正当行为;以公司经营事务的便利谋取私利;其个人行为给公司经营带来很坏的声誉影响;缺乏诚信并恶意诋毁和损害其他股东的正当利益 。造成的损失由其全部负责赔偿 , 并且视情节轻重经股东会讨论 , 扣除其股资的50%(或全部股资) 。公司经股东大会讨论决定除名的 , 必须以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 , 除名生效 , 在公司退还(或不退还)其股资后完成被除名人退伙形式 。如被 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在接到除名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请求司法保护 。退股(退伙)的结果是退股人脱离由原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 , 不再参与分红经营事宜 , 其他股东应当与退股人进行退股结算 , 根据退股时公司的财产状况退还其财产份额(可以退还货币 , 也可以退还实物) , 如退股人退股时 , 公司财产少于公司债务的 , 退股人应当按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