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私自离校出走应急预案怎么写?( 六 )


二、应急程序及处理办法
1、科任教师一旦发现学生不请假离开教学场地(包括体育场、实验室、艺术教室等功能室)时 , 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立即通知班主任或者级部主任 , 同时通知门卫进行阻拦;门卫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阻拦;责令学生在门卫室等待 , 通知班主任老师前来处理;门卫要查看当天的出门假条 , 并向相关分管领导汇报 。
2、班主任老师一旦发现本班学生已经不请假离开学校时 , 应按下列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
(1)立即与该生家长取得联系 , 并告知家长“孩子已经不请假离校” , 询问学生是否回家 。
①若孩子在家 , 要求家长了解孩子回家的原因 , 陪同孩子回校与班主任老师沟通、交流;
②若孩子没有回家 , 班主任老师提醒家长到孩子可能停留的地方寻找;若孩子在正常时间内回家 , 立即告知班主任老师;若孩子在正常回家时间内没有回家 , 提醒家长向附近的派出所报案 。
(2)立即在学生中展开调查工作 , 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给家长 。
(3)若与家长联系时孩子没有回家 , 立即报告级部主任和政教处(包括出走学生的基本信息和具体时间等情况) 。
(4)接到家长报告后将“孩子已经回家”或“家长已经向派出所报案”的消息及时报告政教处备案 。
(5)作好详细情况记录(从发现本班学生已经不请假离开学校开始 , 班主任所做的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备查 。
3、级部、政教处一旦确认学生已经不请假离开学校时 , 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和报告:
(1)立即与班主任老师取得联系 , 了解该生的基本情况;
(2)若30分钟内没有出走学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长(警方)提供的某一具体地点的消息时 , 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报告 , 分管副校长向校长汇报情况 , 校长安排有关人员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
(3)若45分钟内没有出走学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长(警方)提供的某一具体地点的消息时 , 学校立即向学校驻地派出所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
(4)作好详细情况记录备查 。
4、学校分管副校长接到报告时 , 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和报告:
(1)立即协调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 , 积极展开寻找出走学生的各项工作 。
(2)若45分钟内没有出走学生回家(校)或者在由家长(警方)提供的某一具体地点的消息时 , 书面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
5、事件的补报
根据事件的变化情况 , 由领导小组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