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安全保证书怎么写?( 四 )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来自校外突发性,偶然性侵害造成的或者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 。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
6、学校开展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意外
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
7、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开摩托车上学,不准爬车、拦车、追车,不准在公路上玩耍、追逐、嬉戏 。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在校园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
8、学生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
9、学生应该按学校规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食宿方应按学校签定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 。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应承担部分责任 。
10、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海、
深水潭、池塘、水库等游戏或洗澡,否则,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
11、学生在已经投保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2、学生必须履行《学生安全承诺书》及《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发生事故则由学生本人负责 。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在蛟河六中就读学生每学期签一次,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
甲方:蛟河市第六中学
乙方:签字:学生姓名:
2014 年2月 25 日——2014年7月10日

在校学生安全保证书怎么写?


学生家长:
为确保您的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正常有序进行,充分保障您的孩子人生安全不受到任何伤害,明确学校与学生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现要求您及您的孩子做好如下事宜:
一、安全责任:
1.每学年秋季开学按时交纳规定数目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每学年保费不少于40元),原则上不按学校规定交纳此项保险的学生不得入学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