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怎么写?( 五 )


三、加强受理年度纳税申报后审核工作
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 。重点审核收入和支出明细表、纳税调整明细表 , 特别注意比对审核会计制度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 。发现申报错误和疑点后 , 及时要求企业重新或补充申报 。审核时应对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分析 。
(一)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权责发生制要求 ,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 不论款项是否收付 , 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 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 , 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坚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可以有效防止企业利用收入和支出确认时间的不同规避税收 。
(二)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 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汇算清缴时 , 我们应着重对工资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是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
二是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
三是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 , 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
四是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
五是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
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 ,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
一是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 。
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 。
实际操作中主要考虑雇员的职责、过去的报酬情况 , 以及雇员的业务量和复杂程度等相关因素 。同时 , 还要考虑当地同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
(三)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 。实施条例规定 ,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 ,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 准予扣除 。这与原企业所得税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做法存在差异 。在汇算时 , 要注意20xx年纳税人职工福利费的支出要首先使用以前年度的节余 , 不足部分在按新税法规定进行列支 。
(四)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 。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 ,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 ,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 且扣除总额全年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这与旧税法规定有很大不同 。每一个企业基本都有业务招待费 , 在审核报表时 , 要特别注意纳税人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