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合同怎么写?( 六 )


七、 工作成果的所有权
"工作成果"被定义为乙方仅为甲方而特别定制、创作、开发和制作的工作成果,不包括从乙方标准材料衍生而成的作品或材料 。工作成果由甲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 。乙方特应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向甲方转让对于任何工作成果的一切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其中的所有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 。
除了工作成果之外,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材料,包括由乙方开发的任何软件、乙方的标准材料、乙方项目建议书及其衍生作品、有关材料(合称"乙方材料"),仍将属于乙方的财产 。甲方同意不删除这些材料上的任何著作权声明,而且,除在内部用于本合同的目的之外,不将其用于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透露乙方材料的内容 。
八、 保密条款
为本合同之目的,"保密信息"包括:
1. 本合同(包括附件A)的条款;
2. 工作成果;
3. 乙方材料;
4. 甲方为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材料;
5. 一方在另一方接触之前特别指定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
6. 接受方按理应当视为保密的口头和书面信息,而不论该等信息是否被指定为保密的 。
7.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单方面对媒体公开合作内容 。
合同双方将尽其合理的努力,促使其各自的代理人、雇员和代表尽量减少对另一方保密信息的散发和复制,并防止作出未经授权的透露 。合同双方同意,只有有必要知悉另一方保密信息的该方代理人、雇员和代表才会得到该等保密信息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另一方的保密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
除上述4、5、6项以外的保密信息,乙方均可保存一份,仅用于存档目的 。
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任何信息:
" 并非由于接受方的过错而属于或者成为公众普遍可得的或知悉的信息;
" 在另一方透露之前已为接受方知悉或可得的信息;
" 对透露信息的一方未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后来向接受方透露的信息;
" 法律要求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透露的信息
" 在不违反与信息透露方的任何保密合同或者对其承担的其他义务的情况下,接受方已经或在此后独立获得或开发的信息 。
如果作为司法程序、政府调查、法定程序或其他类似程序的一部分而要求某一方透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则该方将把此项要求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 。该方将作出合理的努力,提前足够的时间发出该通知,从而使另一方能够寻求适当的保密合同、保护令或对任何透露的更改,而披露方将在此方面予以合作 。
九、 合同转让
若甲方有限公司在未来有公司合并事务发生,则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转由合并后新成立的法人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