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承诺书怎么写?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分公司 客服中心:
本人系 (项目) 栋 号商铺的业主/租户,为维护广大业主/住户和商铺经营者的共同切身利益,本人承诺遵守如下管理规定:
1、本物业经营的网点商铺,在经营前须到政府相关部门办齐相关证照,并报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后方可营业,证照须悬挂于店铺内显眼位置;
2、本物业内商铺不从事化学物品、爆炸物品、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经营;
3、本商铺在经营前必须与客户服务中心签订《防火责任书》并配齐消防器材;
4、本商铺若需进行装修,须按小区物业公司的《装修管理规定》办理,并须将商铺招牌装饰方案及商号、从业范围一并报客户服务中心备案审批同意后,方进行装修,如有违规,物业公司有权制止、责令整改和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5、本商铺装修不得私自改动消防设施设备,天花装修不得将消防喷淋设施封闭;
6、商铺内水、电等管道设施,未经客户服务中心批准,不得改装;
7、有排烟、排污、噪音的.经营项目应做好油烟及污水排放、噪音隔离措施,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环保证明,如引起业主/住户投诉或下水道堵塞的,商铺业主/住户及租户必须无条件接受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
8、本商铺不占道路经营,不得在铺面以外任何公共地方摆放物品,不得擅自悬挂除客户服务中心审批的统一招牌以外的任何宣传广告牌;
9、商铺门前禁止张贴、悬挂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封建迷信色彩的物品,不得在其门前烧香、祭祀、供奉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