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怎么写?( 二 )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质量完成广告物料的制作任务 。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并书面确认制作物品的小样稿,便于乙方按小样稿进行制作 。
3、甲方中途变更制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在变更决定作出后及时通知乙方 。
4、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届满前3天通知乙方 。
5、及时组织对制作物品的收货验收工作 。
6、在乙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时(包括但不限于:对于送货上门的物品,将物品送至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逾期交付物品超过合同限定的期限、交付的物品在质量或数量上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所有物品,并不予支付货款 。
7、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价款 。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小样稿、设计方案等要求进行制作,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保质保量地履行制作物品的交付义务;对于乙方包安装的物品,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全部物品的安装义务 。
2、对于需要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乙方应负责承担运费、装卸费及人工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供甲方收货验收 。
3、按照合同约定,甲方对物品的包装有特殊要求时,乙方应从其约定 。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物品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
4、对于以样品为检验标准的物品,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应提供样品,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封存保管,作为验收依据 。
5、对于合同约定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检验 。如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补足,其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担 。
6、本合同生效后,对于乙方送货上门的物品,物品交付给甲方(交付以甲方在约定的收货地点对物品验收合格,并确认签收为标志)前,在制作、设计、成品保管、运输、搬运及装卸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一切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
7、如因乙方设计、制作的物品涉及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导致甲方被诉,乙方应赔偿该侵权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
8、对于乙方包安装的广告物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规格、工艺、标准、合同附件及其他要求制作广告,规范施工,合理地安装广告版面,在广告制作项目过程中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有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
9、乙方制作、施工、安装广告物品时不得损坏甲方的有关物品和设施,否则应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
10、乙方在广告物品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若因施工行为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