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数据分析报告怎么写?(11)


3.对于新疆区分行,根据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的建设新疆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及出口加工基地的目标,适度支持符合国家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导向的当地优质纺织企业及国内排名靠前的大型纺织企业集团在当地投资的纺织企业 。
4.除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分行要逐年压缩纺织行业信贷总量,加快调整贷款结构.
(三)授信品种政策.
1.对纺织企业授信以短期授信品种为主.对原材料和产品购销以国内为主的企业可投予银票、贴现等授信品种.涉及进出口业务的,给予国际贸易融资品种应以出口授信品种为主,在控制授信总量前提下争取使用出口信用证、保理等方式下的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保理融资等风险相对较小的品种,对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业务要有选择办理,并积极争取落实出口信用保险:对进口融资业务应审慎办理,原则上不支持远期信用证、进口代付和进口保付业务.
2.对期限较长的授信业务品种应运步替换为短期授信业务品种,对风险较大的授信业务品种应调整为风险较低的授信业务品种,以逐步降低整体风险.
3.从严控制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和期限,原则上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6个月,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同时应落实充足、有效的担保措施.
4.原则上不对纺织企业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技术改造贷款,不得以流动资金贷款形式变相支持企业固定资产投资.
(四)授权和担保要求.
1.省辖行对纺织行业企业新增授信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省分行.
2.各行应优化纺织行业企业授信担保结构,原则上不允许采用信用方式,进一步提高抵质押比例,积极争取土地、房产和机器设备等资产抵质押,在规范操作程序的前提下可采取存货、仓单质押等多种方式的担保,加快对关联企业保证进行加保或置换工作,提高第二还款来源的保障程度.
(五)限额管理要求
纺织属总行明确的2010年信贷限额管理行业之一,年内新增贷款原则上应不超过5亿元.各分行应认真贯彻总行相关限额管理要求(具体办法另行下发),严格执行新增贷款提用逐笔领额审核制度,在确保落实全行限额目标的同时,积极推进客户结构优化.
(六)授信风险管理要求.
1、高度重视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关注国务院提出的十大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具体目标任务,对仍在利用淘汰落后产能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生产的企业,不得介入,对存量授信应立即减退.
2、高度关注纺织行业调整期各类风险变化,特别对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纺织品出口状况、内销市场发展、汇率变动等因素加强跟踪,如出现影响行业大幅变动的情况,应予以充分评估后对辖内授信客户采取相应控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