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合同怎么写?( 六 )


第七条房屋的损坏
7.1如果房屋由于火灾、天气、不可抗力或者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而出现实质性毁损,导致不适宜使用及占用,但亦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咎于乙方的情况时,则在房屋重新可以交付或适于使用之前,房费可以停付 。但假若甲方认为修复房屋不经济和不实际时,甲方无需修复房屋 。
7.2如果甲方决定不修复房屋,甲方可在该事件发生后十四(14)日内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乙方 。届时本协议即告终止,乙方应搬出房屋,甲方无需补偿,同时返还保证金 。
7.3如甲方决定修复房屋,则乙方有义务从修复工作完成之日起按本协议支付房费及一切其他款项 。如修复房屋所花的时间从不适于使用之日起计超过三十(30)天,则乙方在提前十四(14)天将其决定通知甲方后,便可自由终止本协议 。
第八条续约
8.1当本协议完全有效并可执行时,且乙方未有违约情形时,乙方应有权或有选择权将本协议的原有期限再延长一(1)年,条件有待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 。
8.2为了行使以上规定的续期选择权,乙方至少应在本协议原有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通知其行使该选择权的意向 。在上述期限内如未收到有关行使选择权的通知,本协议应在长住日期结束时终止,而无需另行通知 。
8.3在长住期届满前二(2)个月内,甲方保留权利发布信息说明房屋将要给其他客户使用 。在得到合理的书面通知后,乙方须同意甲方带未来的住户参观房屋 。此等要求只有在必需时方得做出 。
第九条违约
9.1违约
下列每一事件均构成本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
1) 在应付之日后七(7)天内(无论是否正式提出支付),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的要求支付甲方全部或部分房费、公用设施使用费和/或任何其他应付款项;
乙方公司破产,或者将要进行清算,或者提出结业申请,或者无力偿债,或者房屋将要遭到扣押执行;
乙方未能忠实执行、遵守或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保证、承诺、义务或条件,而且,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乙方未能在长住房屋内、在乙方的注册或最后所知地址送达书面通知后七(7)天内完全纠正该违约行为 。
4)如果发生上述任何事情或违约行为, 甲方可以合法地收回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本协议即告终止,本协议所设定的长住日期随即届满 。在有任何明显违反、不遵守、不履行本协议的条款、约定、规定和条件时,乙方应立即腾空房屋并交给甲方,而不影响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其因乙方违约而发生和/或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害和费用(不论是应计的还是预期的)的补偿部分,而且也不影响甲方在情况必要时进一步提出索赔的权利 。
9.2水、电、气的中断
在不影响甲方本协议项下权利的情况下,尽管有上述第9.1条的规定,如有违约发生,甲方可以自由选择,但需提前十五(15)天将其意向通知乙方而中断对房屋的全部电、气、空调和水的供应 。甲方因中断和在此后重新恢复该等服务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均由乙方支付,可以作为债务向乙方追还,或由甲方按本协议规定从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