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考察报告怎么写?( 三 )


(二)、重视法制建设 。
深圳市物业管理起步早,政策法规建立超前,对发展物业管理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1994年出台了《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 。开创了我国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先例,之后相继出台了《深圳市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业管理办法》、《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十二种物业管理政策法规 。为深圳市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从时间上看,我国制定的一系列物业管理政策都是在深圳经济特区制定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修改出台 。
(三)加强开发、物业综合管理推动物业产业发展 。
1、深圳市现有注册物业管理企业898个,管理项目3500余项,对物业企业的管理主要是资质管理,除每年进行年检外,在适当时间与工商部门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是否按申报项目操作,企业是否帐目公开,企业实际操作是否降低资质申报条件,对外来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等,通过检查整顿规范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业主投诉 。
2、严格推行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公约必须是在开发企业售房时就与业主签定,而不是在向业主交房时签定物业合同和公约 。
3、加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深圳市专门设有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进修学院,为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创造了先决条件,学院每年不断循环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培训,新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物业管理理念不断从这里输出,从而提高员工素质和管理水平 。
4、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把物业管理引入市场机制,2000年下发了招投标管理工作通知 。成立了招投标办公室,制定了招投标有关程序规定,设立考评专家库,在一些规模小区开展了招投标工作,对达到5万平方米的小区准备强行启动招投标 。
(四)全方位、多角度解决物业收费问题 。
一是通过煤体加强物业管理宣传工作,二是要求开发企业与业主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内容必须明确到位,三是物业企业的服务承诺要到位,四是对恶性欠费的业主物业管理人员耐心上门催收或找工作单位,单位解决不了的起诉法院,五是要求业主委员会成员带头交纳,不能拖欠,也不能领导业主集体拒缴或组织上访,深圳市物业平均收费率达98% 。
二、我市与深圳市物业管理的差距 。
(一)、起步时间的差别,深圳市物业管理起步于1981年,人们对物业管理的消费观念已基本形成,接受和认可物业管理已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而我市物业管理起步于2000年,人们从福利性住房管理过渡到商品化住房管理还有一个转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
(二)经济基础的差别,深圳是一个经济发达地区,城市整体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我市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在深圳人们追求的是高收入、高消费,深圳市物业收费每平方米最低2.6元,而我市最高0.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