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队规章制度怎么写?( 五 )


第二条:对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队员、预备役队员、志愿者给予奖励:
1、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 , 表现积极的;
2、在各类救援行动中有明显立功表现的;
3、有关队伍建设建议切实有效的、队内外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有明显成效的;
4、各组负责人/秘书/信息员在平时、在各种任务或总部后台任务值守突出的;
5、制止违反蓝天队伍规纪律和定的行为 , 维护本队形象免受重大损失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
第三条: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晋级、颁发贡献勋章、纪念章、授予年度优秀队员等荣誉称号 。
第四条:对队员的奖励中 , 晋级、颁发勋章、纪念章、授予荣誉称号 , 由队务组提出建议 , 经队伍工作委员会研究批准 , 记入本人档案 。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队员 , 给予相应处罚:
1、违反蓝天精神与理念 , 违反蓝天队伍各种纪律和制度的;
2、严重违反队务组管理规定的;
3、在救援行动中出现重大失误 , 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平时或各种任务、保障中有商业推广、行为的;
4、任何违反蓝天队服、蓝天文字标识、蓝天徽章管理规定的;
5、日常工作中 , 不履行职责 , 玩忽职守的;
6、对救援信息或灾情通报瞒报、谎报、漏报的;
7、未经允许 , 私自对外发布救援信息或接受媒体采访的;
8、私自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应急救援物资、资金的;
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对于严重违规导致后果 , 不能正确认识其错误行为 , 态度恶劣 , 可给予撤职以上处分 , 直至清除出队 。
第六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留队查看、清除出队 。队员 , 预备役队员上报河南蓝天工作组 , 根据红头文件之规定 , 在48小时后未提出复议者视为处罚有效 。相对于志愿者 , 本队在告知、警告无效后 , 直接清退并发布声明 。
第七条:队员违反规定 , 导致重大后果 , 给蓝天救援队带来严重危害或经济损失 , 或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第八条:违反本规定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九条:本条例由蓝天救援队队伍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制定 ,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周口蓝天救援队
【救援队规章制度怎么写?】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