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入股协议书怎么写?(13)


3、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本协议约定的共同投资的项目承担责任 , 对于甲方 公司的其他经营项目不承担任何责任 。
4、三方利润分配完毕后 , 剩余的20%发展基金 , 运用情况应该在每月的财务报表或者财务账目中显示 , 并向本协议各方说明其去向 , 该部分发展基金的使用应该经过本协议三人共同协商决定 , 因该部分发展基金所得的孶息和收益应该继续作为发展基金存留 , 协议解除或者合作终止后该部分资金及收益应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
5、作为出资方 , 有随时查阅本协议约定项目财务状况的权利 , 包括财务报表、记账凭证、收支情况、资金去向、债权债务等相关资料 , 掌握相关资料的一方应该予以配合 , 否则视为违反合同的根本性义务 , 其他出资方享有解除合同、终止合作的权利 。
6、合作终止或者本协议解除后三方可进行协商清算 , 各方都可按照自己的出资比例分得该项目经营所得的财产或者其他收益 。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 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该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 , 财务记账 。
(2)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利润、孶息 , 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 , 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 , 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 , 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 , 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 , 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 , 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 , 在同等条件下 , 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本协议解除、三方合作终止 , 或者有其他损害共同投资人利益的行为 , 违约方应该支付投资人不少于出资额加应分得利润之和月计2%的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