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关干部管理制度怎么写?( 三 )


4、实行当月工作当月考核,阶段性工作按会议安排时限考核,年度目标按镇、县验收评比考核,凡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奖50元,完不成任务的每次罚30元,从考核后下月工资中兑现 。
二、工作纪律
5、对上班不坚守岗位、办事拖拉、服务不热情、下乡不深入实际、解决问题不力、群众有反映的给予大会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按失职渎职追究责任 。严禁干部上班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一经发现,上报调离或停岗 。
6、不论居住院内院外、无论吃大灶小灶,必须统一遵守就餐时间,上班期间不准回家做饭、吃饭,出现一次按早退一次处理 。
7、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活动,违犯一次除扣发月工资、给予纪律处分外,建议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
8、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 。不准给群众摆架子、耍态度,打骂群众;不准向群众索取财物、要吃要喝,酗酒闹事;不准在退耕、建房、搬迁、扶贫、救济、救灾等工作中优亲厚友,假公济私,一经发现,立案查处 。
9、不准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做不利于机关团结的事;不准为个人私益而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严禁公私不分或变相侵占国家集体财物;不准干部家属干预单位工作和机关政务 。
三、请假制度
10、严格请销假制度 。请假以假条为准,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捎假条或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一般干部请假一天的,由站所办负责人审批,2到3天的,由站所办负责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4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站所办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审核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领导审批,8天以上的再报县组织部、人劳局及主管县长书记审批;站所办负责人请假2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7天以下的,再报主要领导审批;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按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所有假条一律交党政办备案,并向主要领导汇报 。干部因事请长假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人劳局、组织部审批,并按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待遇 。年累计请假超过30天(不含30天)以上的,不得享受年终奖 。
四、内务管理制度
11、成立后勤服务组,专门负责后勤服务和内务管理 。从3月1日起,除特殊情况外,接待外来人员都在职工大灶就餐,标准为四菜一汤,吃便饭,特殊情况需在大灶用酒招待或在餐馆招待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单后,凭单招待 。
12、坚持实行24小时职工值班制度,早6点开门,晚11点前锁门,对值班期间不坚守岗位延误工作或出现事故的,坚决追究值班人员责任,严禁值班人员将大门钥匙外借或供其他人再配,一经发现,扣工资10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值班人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