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老年人居住方式调研报告如何写?( 二 )


三、数据
本文使用2015年由全国老龄办组织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以下简称“第四次调查”) 。该调查是中国迄今为止开展的最大规模的老年人口调查,调查范围首次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除外)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样本覆盖466个县(市、区)、1864个乡镇(街道)及7456个社区(村居) 。调查对象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60周岁及以上的中国公民 。抽样方法采用分层抽样、多阶段抽样、PPS抽样等方法,所得样本近似自加权,样本具有全国代表性 。样本规模为22.368万份,抽样比为1‰,调查实际回收样本22.27万份,有效样本为22.017万份,样本有效率达到98.8% 。本文的分析样本是56411位年龄在60岁及以上的.丧偶老年人 。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通过对数据和变量进行专业分析,得出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从宏观(社会变迁)和微观(父母—子女)层次探讨了同住或分居的形成机制,从而为判断丧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变迁轨迹提供依据 。通过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梳理,笔者认为当代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主要受亲子需求、家庭资源和个人偏好的影响 。以此为出发点,提出三个研究假设,并使用2015年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进行了相关的实证分析,得出结果如下 。
(1)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仍是当前中国丧偶老年人的主要居住方式 。分城乡、分性别看,超过半数丧偶老年人与子女、孙子女同住,但是独居比例已经高达41.7% 。
(2)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受到亲子之间需求的影响 。亲代和子代之间的需求越小,亲子间独立居住的可能性越大 。在本研究中表现为老年亲代自理能力越强、经济状况越好,则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
(3)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还受到家庭资源的约束,拥有住房、住房适老性高,则独居可能性更大 。
(4)儿子数量对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有显着影响,多个儿子意味着丧偶老年人更有可能独居 。女儿数量对丧偶老年人居住安排的影响仅在农村地区显着 。有别于儿子,拥有多个女儿的丧偶老年人独居可能性更小 。
(5)从年龄维度看,丧偶老年人的居住安排呈现倒U形轨迹,独居的可能性随年龄而增加,并在85岁左右达到顶峰,随后趋于下降,意味着重返子女家庭或入住养老机构 。
(6)在生命后期,客观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拥有自主权的丧偶老年人倾向于独居以避免同住带来的家庭冲突,自主权力越大,丧偶老年人独居的可能性越大 。
(二)政策建议
健康老龄化意味着创造条件和机会让人们认识到自己的潜能,并按照自己的需求、愿望和能力去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