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怎么写?( 二 )


五是能完善城市管理 。一个个物业区域是构成城区的基本单元,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的建设,离不开物业形象和物业环境的改善 。物业管理是建设现代城市的重要基础工作,已成为一项关系民生的社会管理手段 。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城区整体面貌和秩序才能得以提升 。自2010年起步以来,现有物业服务公司已经发展到48家,有18个小区先后获得省、市优秀管理小区和市文明小区、园林小区等称号,为创新社会管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奠定了基础 。
二、小区物业问题不小
随着我县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小区物业管理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给县委、县政府工作带了很大的压力 。
(一)监管部门没有各司其责 。一是主管部门力量不足 。县房管局是小区物业服务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房管局物业管理工作职责设在县房管办,现有工作人员3人,负责对全县80个小区及单位小区、48家注册物管企业进行业务指导管理 。主管部门工作职责过多,工作力量严重不足,难以切实履行物业行政管理职责 。二是职能部门管理缺位 。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是一项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的综合性工作,涉及的职能部门包括规划、发改、国土、工商、质监、税务、城管、公安、安监、园林、环保、供水、供电等 。由于缺少把各部门联合起来共同指导服务的领导机制和平台,部门之间缺乏工作衔接,有的职能界定不清、有的监督服务不到位,致使遇到事情,往往推诿扯皮,小区成了执法空白区域 。如有的小区内出现乱搭乱建、占用公共通道、破坏墙体结构影响使用安全、破坏绿化、破坏公用设施等违法行为以及乱停乱放、公共场合跳广场舞扰民、乱扔垃圾等一系列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现象还普遍存在 。居民反映强烈,物业公司却没有执法权,只能口头劝告和制止,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造成物业服务小区出现的一些矛盾问题久拖不决 。还有的职能部门对物业公司有歧视性政策,比如,自来水二次供水用电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电梯和路灯等用电不与居民用电同价、环卫部门收取物业公司的环卫费和装修渣土转运费等,增加了物业公司负担 。三是乡镇的属地管理责任没有压实 。按照2016年7月28日通过的《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同级党组织领导和民政部门指导监督下,依法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物业服务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调解物业服务纠纷",但实际上乡镇都认为物业服务管理是房管局的事,是物业公司的事,责、权、费不对等,不愿意管 。四是社区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 。一个小区,少则数千人,多则数万人,小区里有许多治安、违建、绿化、娱乐、健身、文明创建等民生问题亟待解决,急需社区出面协调解决 。然而,事实上,社区对小区是有心无力,放任自流,形成小区、社区"两张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