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又再婚夫妻的二胎政策怎么写?( 五 )
第八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
第九条一对夫妻已有两个子女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款第(四)项规定 。
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
离婚又再婚夫妻的二胎政策怎么写?
云南省生二胎、三胎、再婚夫妻生育问题 云南专业律师:联系电话:15987166410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非农业人口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鉴定,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和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适宜再生育的;
2、经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
4、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来我省定居时间不满六年的 。
二、农业人口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
三、少数民族农业人口中生三胎:
1、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
2、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的 。
四、再婚夫妻生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夫妻一方为初婚,另一方为再婚并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双方都是再婚,其中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
2、农业人口的再婚夫妻,一方为依法生育过两个子女的丧偶者,另一方为未生育过的 。
- 租客|租客不交房租又联系不上怎么办
- 炒牛肉|怎样炒牛肉嫩又好吃窍门
- 《离婚 精》读后感摘抄
- 闹洞房
- 购物app|十大购物app排行榜,网上购物哪个平台质量好又便宜
- 转眼又是一年,希望就在心间
- 时间不言不语,一晃又是一年!
- 我又不是故意的●他需要鼓励
- 2023|2023年元宵节属什么生肖
- “你因为婆婆花你的钱要离婚?”“对,我一毛钱都不愿给她花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