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什么是要约收购( 二 )


第二 , 期限的强制性 。按照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办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 中国证券法的规定 , 一个要约收购 , 它的最低期限不得少于30天 , 它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0天 。
那为什么它最低期限不得少于30天呢?因为你要发出一个要约收购 。比如当年的中信证券就突然发出一个要约收购 , 他要在40天之内把广发证券51%的股权买到手 , 他从什么地方买?从股东广发证券的股东手中去购买 。
对一个上市公司来讲 , 它的股东是外部人 。内部人是谁?是它的管理层 。我今天买了广发证券的股票 , 但是广发证券这个公司到底怎么样?到底怎么运转的?它有没有发展前景 , 它的业绩改善空间有多大?我都不知道 。谁知道?广发证券的董事会成员 , 它的CEO , 它的董事长 , 它的高级管理人员 , 他们知道 , 他们是内部人 。那你发出了一个要约 。你从广发证券股东手中去购买广发证券的股权 , 那你要留给股东了解收购意图、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是不是合理的时间 , 需要有一个消化的时间 。
从法律规范上讲 , 当一个投资者向一个上市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的时候 , 中国的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管理办法有个规定 , 20天之内这个上市公司目标企业的董事会必须要做出一个决议 , 你要告诉你的股东 , 这个要约收购合理不合理:它的价格合理不合理 , 这个收购人可靠不可靠 , 收购了以后会产生什么效果 , 它的支付条件合理不合理 。因为你是内部人 , 你是专业人士 , 你知道 , 后边的股东他不知道 。并且这个公司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必须要独立的发表意见 。告诉你的股东 , 它这个要约收购的条件合理不合理 , 它的价格合理不合理 , 它的支付方式合理不合理 。一旦它要约收购了以后 , 会对这个公司产生什么影响 , 因为你们是专业人士 , 你必须要告诉这个目标企业的股东 。
它给董事会的时间是20个工作日 , 20个工作日你还要公布 , 信息公布了以后 , 董事会的决议公布了以后 , 它的股东还有一个反馈 。所以它最低时间是30天 。
为什么它把最长时间把它确定在60天呢?因为你一旦发出一个收购要约 , 他就会对目标企业员工、管理层产生一种负面效应 , 人心惶惶:我这个企业马上要变成别人的企业了 , 我这个企业被别人买走了 , 那买走了以后我这个总经理还当不当 , 我这个高级管理人员还能不能当得成 , 我这个中级管理人员能不能当得成 。普通员工会不会被解雇 。
要约收购时间一长的话 , 它对目标企业产生的伤害就非常严重 。所以按照国际惯例 , 30天 , 最少不少于30天 , 主要是让目标企业的股东有一个消化的时间 。最长不超过60天 , 就是要把这个要约收购的负面作用减少到最低程度 。所以它在时间上有个强制性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