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我县“民办公助”保护历史文物的思考如何写?( 三 )


01
进一步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针对当前我县文物资源多,修缮难度大等难点,要加大推广民办公助项目力度,加强财政补助引导,利用杠杆效益,撬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优势,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 。引导农户做好日常养护和抢救性修缮 。对于古建筑而言,若能做好日常养护,可以大大降低大面积漏雨、霉朽、倒塌等问题,可以延缓衰亡的速度 。对于暂不具备全面修缮条件的古建筑而言,这样的抢修是非常有必要的 。
02
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比修复一件文物重要的多,这也是贯彻其他文物保护具体措施的重要前提 。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借助文化遗产日、节庆活动等宣传平台,让文物工作见人、见物、见精神,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文物的保护仅仅靠政府是无法有效落实的,还需要带动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使老百姓充分认识到历史文物在展示形象、改善环境、提升品位、助推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带动作用,养成自觉保护意识,有效避免盗卖古建筑构件、对古建筑进行拆建等违法案件的发生,做到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
03
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民办公助旨在通过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吸引民间资金投入,盘活文物资源 。但面临古建筑多、维修规模大、所需费用高的难题,按照目前的资金比例情况,支持的范围很有限,无法扩大覆盖面,无法调动积极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资金扶持力度,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落实文物抢救修缮资金和日常保护经费,更进一步扩大民办公助功效,通过花小钱,赚大钱、赚长远钱、赚绿色钱 。同时,还要增强文物自身“造血功能”,积极动员和引导各部门单位、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到文物保护中 。
04
进一步解决产权困扰
政府、村集体可以通过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收购古村落内古建筑和房屋产权,为古建筑最终进入市场提供可能,古建筑房屋原住户符合宅基地安置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安排宅基地建房,解决原住居民因新建住房拆旧建新而造成古村落破坏,以化解受保护古村落与农民新建民居之间矛盾 。如苏州市市区依靠社会力量抢修保护直管公房古民居实施,允许和鼓励海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租用直管公房古民居,实现产权多元化,抢修保护社会化、运作市场化 。如金华澧浦镇用“招赘”令形式,用30年使用权换百万元修缮费,这都是对产权困扰的一种尝试 。
05
修缮保护要遵循相关原则
我国《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对文物、古建筑进行修缮、保养必须遵守而不改变文物、古建筑原状的原则 。不同历史时期的古建筑有其自身的特色和价值,一旦改变其样貌原状便失去自身特色,致使其科学研究价值大大降低 。要在不改变其原样得到基础上达到修旧如旧效果 。目前,对历史文物修缮查验情况来看,还是存在一部分修缮不合要求,就无法列入补助名单 。在今后古建筑修缮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对古建筑的主体结构、部件造成破坏,要保持古建筑原有的时代风格和建造工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