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评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下面 , 小编为大家介绍残疾人评定的标准和依据 , 一起来看看吧 。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
残疾人评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视力残疾标准: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者视野缩小以致影响正常的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视力残疾主要分为四级,按照视力和视野的状态分析,其中盲为视力残疾的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的三级和四级,视力残疾都是只指双眼而言 。如果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无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只眼的视力达到或者是高于03咋就不属于视力残疾的范畴 。如果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十度,无论其视力如何,都属于盲 。
视力残疾的分级:
1、一级无光感要小于0.02,或者视野半径小于5度 。
2、二级视力为0.02到小于0.05的范围或者视野半径小于十度 。
3、三级视力为0.05到小于0.1 。
4、四级视力为0.1到小于0.3 。
残疾人评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听力残疾分级: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听力残疾分为四级,如下:
1、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
2、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
3、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
4、听力残疾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 , 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 ,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
残疾人评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言语残疾分级:
(1)言语残疾分级原则
按各种言语残疾不同类型的口语表现和程度 , 脑和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 , 活动和参与 , 环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级 。
(2)言语残疾一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极重度损伤 , 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小于等于10% , 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 ,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
(3)言语残疾二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重度损伤 , 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 。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 , 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
(4)言语残疾三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中度损伤 , 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 。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 , 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
(5)言语残疾四级
脑和/或发音器官的结构、功能轻度损伤 , 能进行简单会话 , 但用较长句表达困难 。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 , 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 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
残疾人评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肢体残疾的评定标准:
肢体残疾的定义:指人的四肢残缺或四肢、躯体麻痹、畸形 , 导致人体运动系统不同程度的功能 丧失或功能障碍 。
肢体残疾包括:
(一)上肢或下肢因外伤、病变而截除或先天性残缺;
(二)上肢或下肢因外伤 、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三)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四)中枢、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
肢体残疾的分级
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 , 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 。
(一)一级肢体残疾:
1、 四肢瘫:下肢截瘫 , 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 , 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