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怎么写?( 四 )


第四条 站安全保卫科负责管理和监督车辆安全例检工作 。第五条 站安全保卫科安检班负责实施车辆安全例检工作 。第六条 安全保卫科定期组织安检员培训教育,明确安检员在安全例检的职责,熟练安全操作规程和检验流程 。
第七条 安全保卫科不定时对客车安全装置进行抽查,和安检车间检查,监督安检班工作情况 。
第八条 班车发车前,安检班负责对客车进行安全例检,例检合格后客车凭《道路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合格通知书》才能报班 。
第九条 站确保安检劳保用品和工具的配置。
第十条 安检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依据安全例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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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技术要求对客车进行检查,做出明确判断,完整填写《客运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填表应规范用语,字迹清晰 。
第十一条《客运车辆安全例检记录表》须经安检员、驾驶员签字确认并保存备查,保存期不得少于半年 。客车例检合格后由例检员签发《例检合格通知书》 。《例检合格通知书》加盖例检单位印章后方能有效 。例检不合格的客车应在故障排除后重新进行安全例检 。例检单位对当次例检结果负责 。
第三章 安检人员岗位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车辆安检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岗位安全职责和严格执行企业主管部门和本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督促驾驶员做好车辆回场检查及例行保养工作 。
第十四条 对车辆车上安全设施(灭火器、逃生锤、三角木、警示牌、安全带)和车头杂物,作常态化日检 。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怎么写?】第十五条 上岗前和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上岗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手套、不准赤脚或穿拖鞋,按交运发【2012】762号文件要求使用测量工具(检验锤、轮胎气压表、轮胎花纹深度尺等)和工艺流程 。
第十六条 班前、班后及工作期间,应经常保持安检车槽及周边工作场地的清洁卫生,防止漏油(水)造成场地湿滑而发生安全事故 。
第十七条 严禁制止驶入检车槽的车辆未停稳、未熄火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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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车人员进入车槽,检查期间及安检人员未出检车槽,严禁启动车辆的操作规程 。
第十八条 被检车辆除司机外,不准其他人员在车厢内 。安检人员必须指挥待检车辆停稳(垫好三角木)、熄火,方可进行安检作业 。严格按照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技术规范《广东省汽车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记录表》的内容及标准对回场车辆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
第十九条 对合格车辆由当值安检员签发合格通知单并放行 。对不合格车辆开具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告知单,交当班驾驶员将车辆送到具有相应资格的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维修企业检验员开具维修合格凭证,并加盖维修企业印章,安检员凭以上凭证复检,合格放行,并做好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