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执业药师是药学技术人员的一部分,药学技术人员不一定是执业药师,但执业药师一定是药学技术人员 。那么报考执业药师需要什么条件呢?
法律规定
1994年3月,人事部、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995年7月,人事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从此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1999年4月,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明确执业药师、中药师统称为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分类执业 。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执业药师考试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主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 。
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
报考条件及免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
相关专业指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 。
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可以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专业工作满20年 。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
可以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考试 。

【执业药师报名条件】

报名时间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体时间由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 。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现已全部采用网上报名,考场须设在省辖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专员公署所在城市 。应试人员凭考试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请考生留意当地报纸、电台、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通知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
考试要求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 。即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例如:应试人员于当年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有两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年须参加另外两个科目的考试,若成绩合格则视为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若其中有一个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则第三年只承认第二年考试中合格科目的成绩,另外三个科目须重新参加考试,如此滚动 。参加部分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