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单位应否支付赔偿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 , 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 成为该单位的一员 , 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 , 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 , 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 , 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 , 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如果您的合同期满时 , 公司已经明确维持原合同约定条件与您续签但是您未同意 , 属于您主动选择劳动合同终止 , 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赔偿 。
法律上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 , 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当然 , 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 。
PS:大家请注意哦 , 是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是劳动者自己不愿意续签合同 , 那用人单位是不会支付经济赔偿的 。
如果是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 , 那么这个经济赔偿该如何计算?
经济补偿 , 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公式为: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 , 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 , 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
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 , 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 , 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企业在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现行规定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 ,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 ,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 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 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 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 , 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单位应否支付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单位应否支付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