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务员需要什么条件啊?要看些什么书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那如何才能报考公务员呢?又需要什么样的条件?该复习那些材料及书籍呢?
报考条件
一、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
二、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 。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
三、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中国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
五、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是否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
六、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
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
八、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