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绵阳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合并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和市税务局共同印发《绵阳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这标志着绵阳市生育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式合并实施,我市全面实现了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的工作目标 。
据介绍,相比之前的生育保险,本次两项保险合并后带来的主要变化是:
【绵阳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用人单位按照新的医保缴费基数和比例进行缴费,不再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
◆ 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生育保险待遇从职工基本医保中列支
◆ 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自动扩展至职工基本医保的定点医疗机构
◆ 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转移至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 生育保险费将由医保系统即时结算
不变的是 :
◆ 生育保险待遇不会降低 。符合规定的待遇项目不会减少,支付水平不会降低
◆ 职工个人依然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待遇享受范围
企业在职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和生育津贴待遇,机关事业在职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费待遇,退休人员和个体人员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待遇等待期
生育发生当月之前,参保职工在绵阳市范围内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12个月及以上,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断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与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分开计算 。
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待遇: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下列标准拨付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医疗费
(二)计划生育手术费
6.输精管复通术:支付限额标准为1800元 。
(三)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6.多胞胎的,多一胎另支付15天生育津贴;
7.参保企业男职工均可另支付7天生育津贴;
8.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不支付生育津贴;
9.非财政供养的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在确保职工待遇不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前提下,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10.实际产假超过生育津贴支付天数的,超过天数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