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二 )


二、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项目,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支付,具体标准为:
1、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定额为600元;
2、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定额为400元;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30天,定额为200元;
4、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定额为100元;
5、绝育手术的,定额为300元;
6、复通手术的,定额为1000元 。
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当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聊城市社保中心 。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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