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三 )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出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
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 。
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 。
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由原鉴定机构负担 。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
内容扩展
一、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