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协议如何写?

门面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住 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住 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住 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 , 
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东兴步行街电梯下1号 , 建筑面积30 平方米;
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 。现对甲、乙双方根据
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 , 丙方表现同意 。
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
行 , 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
后 , 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 , 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第1页 , 共4页
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于2010年4月1日之前所产生的房租、物业等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 。
门面转让乙方后 , 乙方按每年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租金支付给丙方 , 且租金长期不变 , 租用期限由乙方根据需要确定;租金支付时间为每年四月一日 , 支付方式可由甲、丙双方协商解决 。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 , 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 , 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
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 , 有权根据经营需要 , 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自由转让该门面 。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1000元 。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 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28800元 , (大写:贰万捌仟捌佰元整 ) ,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 , 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
六、交接条件、时间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 2009年 3月 20日正式交接 。门面交接时 , 甲方应腾空屋内的设施、物品和货物 , 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 , 以便于使用 。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 , 乙方有权拒绝交接 , 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 , 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 。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 , 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