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骨折赔付多少?( 四 )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二、建筑工地工伤事故找什么部门处理最有效?
【答】可以向当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进行申请调解或劳动仲裁 。
三、建筑工地农民工怎样申请工伤赔偿?
【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说明 。社保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决定 。
伤情稳定后,构成伤残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与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