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标准怎么写?(11)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 。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 。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 。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己方损失自负 。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 。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台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 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 元/吨,低于48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 元/吨,在5500KCal/Kg--58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 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元/吨 。8灰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上升2%,价格下调 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 。如需外委称重,需备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具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
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合同附件:
供方、需方的有效资质证照扫描件 。
十一、解决争议:
在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裁决,提起诉讼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盖章后正式生效 。电子签署合同同样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