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程序时间期限规定多久?过了怎么办?( 二 )


2、申请工伤认定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即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或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地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
3、职工在原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到现用人单位后,被诊断患职业病的,现用人单位有责任作为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最快多久下来
60天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所以工伤认定书一般60天就可以出来 。当然要是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并且情况也明确的话,其实也是会很快的作出认定结果的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
工伤认定下来后的步骤
在确定工伤后,可以凭借司法鉴定的结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若对伤残鉴定的结果不服的,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提出再次鉴定的请求,但是在一般情形下,若没有特殊理由,再次鉴定的申请是不会被受理的 。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
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
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
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