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波二套房首付比例最新,宁波二套房贷款政策,利( 二 )


(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宁波市金融机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限购区域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
在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
对在限购区域内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限购区域内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40% 。
三、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七)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自住住房的,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二手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40% 。
(八)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户调整为80万元/户,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60万元/户 。
四、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九)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 。对未达到预售许可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 。禁止捂盘惜售或一次性开盘后不同区域房源采取差别优惠等形式的变相捂盘惜售 。
(十)建立住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前,应向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价格备案手续 。申报价格须真实合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明显过高的,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未办理价格备案手续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预售许可证,不予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新建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备案价格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其网上签约 。对违反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
(十一)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制度 。各地要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增加对企业和楼盘的巡查频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和督促整改 。近期,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整治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重点查处违规预定(预购)或收取定金、预售款等费用、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捂盘或变相捂盘惜售、发布虚假广告或房源、哄抬房价或乱涨价、制造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违规中介等行为,查处结果要向社会通报和曝光 。
五、其他
(十二)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和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可按照“因情施策、分类调控”原则,结合当地实际,研究有关调控措施,报市政府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