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华大学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入口官网( 三 )


(3)对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 , 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 , 经公示无异议 ,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办审核录取 。学校公示、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当年运动队拟招生计划的20% 。
(4)对部分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 , 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 , 经公示无异议 , 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的考生 ,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学校公示、录取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当年运动队拟招生计划的30% 。
(5)其余考生经公示无异议 , 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 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
备注:对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 , 高考文化成绩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 ,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确定各省文化控制线并于录取前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
(6)被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等活动 , 服从学校运动队管理 , 遵守学校运动队的相关规章制度 , 不得擅自退队 。
九、监督机制
3、社会监督和投诉电话:028-87720011(学校纪委)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红光镇
收件单位: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610039
咨询电话:028-87729599、87720039、87720097
联系人:高老师(13880860351)、郭老师、杨老师
学校网址:www.xhu.edu.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zb.xhu.edu.cn
十一、本简章由西华大学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