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文理学院正方系统登录入口:官网( 四 )


第十八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 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录取规则为: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 择优录取 。若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相同 , 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音乐、舞蹈、语言四项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位次排序 , 择优录取;若四项成绩均相同 , 按相同位次对待 。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
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 择优录取 。如果综合评价成绩相同 , 依次按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项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位次排序 , 择优录取;如果两项成绩均相同 , 按相同位次对待 。
第九章 录取及报到
第十九条我校于2021年4月3日前 , 将本校通过综合评价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 待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
第二十条预录取的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请及时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及订阅微信公众号)持学校测试科目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等到学校高新校区注册报到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录取资格 。
第二十一条2021年4月19日至20日 , 学校到省招生办为已注册报到的考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后学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因住宿条件而异 , 最高不超过1100元/年 。
第十一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体系 , 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 , 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以及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学金、王延安助学金、陕鼓助学金、丛一平奖助学金、刘海军助学金等社会捐助的各类奖助学金 。学生在校期间 , 依据其综合考评成绩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可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 。
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 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 。
绿色通道: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顺利入学开设了绿色通道业务 , 申请程序及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