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成立于2001年5月,承担吉林市近14万人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办理工作 。那么,吉林市医保经办机构都有哪些如何联系?
吉林市区内共有医保经办机构7个,除吉林市医保局外,各区医保中心均可办理居民参保、基本医疗报销和制卡、补卡等相关业务 。
吉林市医保局的办公地点为:吉林大街128-1号6248981462489816
昌邑区经办中心在解放北路通潭西区63959575
丰满区经办中心在丰满区恒山西路66180403
船营区经办中心在大东门广场63325540
龙潭区经办中心在龙潭政务大厅63041590
高新区医保中心在高新区火炬大厦64798038
经开区医保中心在九站经开区63505955
吉林市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监督举报电话:62489828、62489829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如何办理登记备案?
女职工妊娠后,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及时到所选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医保科登记,登记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医疗保险卡、准生证、医疗机构诊断 。
如果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还应提供以下材料: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男职工配偶所在地居民(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哪些材料?
申领(围)产期补贴、生育津贴、护理补贴所需材料:准生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复印件、出院诊断书、做人工流产术的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本、流产医学证明和彩超报告单、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审批表》和《吉林市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明细表》 。
报销医疗费所需材料:有效医疗费收据、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出院诊断、门诊复写处方、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填写《吉林市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明细表》 。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