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二 )


将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监控和审核,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
04合并以后缴费费率有什么变化?
答: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之后,各市统一按照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照现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之和作为参保缴费的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05合并后保险基金收支怎么运行?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过程中,各市要按规定做好生育保险基金审计、清算、划转等工作,加快做实市级统筹,在2021年底前实现基金统收统支 。
06合并以后,保险经办流程有什么变化?
答: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 。经办管理工作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各地将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推进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完善统计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待遇享受人员、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医疗保障、财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信息系统的业务对接,实现系统互联、业务互通、数据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