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制造2次车祸杀妻骗保被判死刑(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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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央视截屏画面
“杀人骗保”案缘何屡屡发生?
这一场精心策划的阴谋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自认为天衣无缝的处心积虑 , 在正义面前一样漏洞百出”;
“画虎画皮难画骨 , 知人知面不知心”;
“此类恶性案件 , 危害社会稳定 , 如若轻判 , 必定助长侥幸心理 , 导致此类恶性案件的再发生 , 必须支持死刑”……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该案件之所以引起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 跟其“杀人骗保”的内核有关 。
近两年 , 杀人骗保案件不断 , 每一个都挑动着人们的神经 。
2017年1月8日 , 安徽省淮北市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 嫌疑人杀人的目的是为了骗取保险公司的巨额保金;
2018年10月27日 , 天津男子张某与妻子及一岁多的女儿去泰国普吉岛游玩 , 后在酒店里将妻子杀害 , 骗取保险公司巨额保险金……
为何此类案件在社会上不时会发生呢?说到底还是利益在驱使 。
保险本是保障风险的一种手段 , 但有人却想靠骗保一夜暴富 。某业内人士表示 , 一方面 , 由于保险合同较为晦涩难懂 , 一些消费者也不会主动去通读保险合同 , 对合同列明的免责条款不会特别留意 , 更不会去了解保险法 。另一方面 , 部分保险营销员在推销保险的时候 , 侧重讲解保单权利 , 对一些可能不会获得理赔的情形规避告知 。两方面因素造成消费者信息不对称 , 给骗保留下了“想象空间” 。
建立制度化防风险反欺诈工作机制
正因为如此 , 骗保成为一部分人投机的选择 。可在法律健全和保险公司积极反欺诈的当下 , 想要从保险公司手里骗到保费 , 真的不容易 。
先从法律层面来看 , 杀人骗保的操作流程是:购买巨额的保单之后再将被保险人谋杀 , 意图得到巨额的保险金 。但是被保险人遭到受益人谋杀 , 那么受益人显然是得不到保险金的 。
保险法规定 , 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伤残、疾病或身故时 , 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 , 但交付两年以上保险费者 , 则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
换句话说 , 在保单投保不满2年的时候 , 保险公司是不用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而保单投保满两年后 , 保险公司也只是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
这也意味着 , 投保人想侥幸通过保险诈骗的形式骗取保险金 , 不仅得不到经济上的利益 , 还会获得牢狱之灾 。
此外 , 保险法还规定 ,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 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 , 合同无效 。举例来说 , 丈夫给妻子投保保险、但妻子没有在保单上签字的保险 , 其实都是无效的 。
面对投保人的骗保行为 , 保险公司也在积极采取手段防止有人钻空子:例如列出免责条款 , 符合条款内容的都不能获得理赔款;再如针对“腰椎盘突出”的恶意理赔事件 , 已经有意外险把“腰椎盘突出”列为免责条款;为了减少骗保和恶意理赔的情况 , 保险公司会拉黑信用值低或者是跟投保人联合骗过保的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