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北京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北京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一)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
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 。
补充说明: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
(二)报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街道发)[外地户口由街道办事处开具《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留存复印件);
2、出生证:婴儿出生证;
3、医学诊断证明书: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给,可提供复印件);
4、收费凭证: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处方;
备注:外省的需要医院等级证明,全额结算证明,流产的还需要结婚证 。
(三)报销流程
收集所有材料,产后3个月内报单位人事部-单位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所有票据按发票附处方明细样子粘贴在审批表后,每月1-20日到社保报销-社保将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到帐后单位将报销费用发放到个人 。
温馨提醒:
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北京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
1、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
2、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同时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
北京市各区县社保局联系方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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