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转记凭证如何区分

收付转记凭证的区别体现在用法不同、填制方法不同和侧重点不同方面其中收款凭证是指用来反映货币资金增加业务而编制的凭证;转账凭证是用来记录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付款凭证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出纳人员支付款项的依据 。
收款凭证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收款后填制的在借贷记账法下在收款凭证左上方所填列的借方科目应是“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在会计中转帐凭证用以编制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会计分录 。
付款凭证根据有关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是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有关明细分类账和总分类账等账簿的依据;付款凭证上需要有财务主管、记账、出纳、审核、制单人员的签字 。
转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转账原始凭证填制的 。填制方法:在借贷记账法下将经济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列在凭证内借方科目在先贷方科目在后将各会计科目所记应借应贷的金额填列在“借方金额”或“贷方金额”栏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