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 二 )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生育或终止妊娠,产前门诊检查不超过8次,累计最高支付800元 。
(二)住院生育费用支付标准:
(1)施行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100元;
(2)施行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术、胎头旋转、臀位助产、毀胎手术分娩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300元;
(3)以上人工干预分娩术重叠应用时,按最高的一种标准支付补贴;
06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支付 。具体支付标准:
(一)因母婴原因不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每次补贴最高支付120元;
(二)妊娠2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住院补贴最高支付800元(7个月以上引产或流产按生育处理),2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引产或流产门诊补贴最高支付400元;
(三)节育手术每例最高补贴1500元;
(四)复通手术每例最高补贴2500元;
(五)门诊戴环、取环每次补贴50元(发生环镶嵌等住院按职工医保有关规定支付) 。
07职工自认定缴费完成当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 。
08允许职工在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由本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 。
09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异地备案后生育的,按参保地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享受生育津贴;赴港澳台和国外生育的,按参保地政策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由个人负担 。
10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生育、终止妊娠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出现合并症或并发症的合规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
【唐山生育保险怎么报销,产检费用能否报销】11无用人单位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我市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我市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配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定额报销生育医疗费,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