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会诊制度 范本10篇( 三 )


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一、各科室建立事故、差错登记本,由当事人及时登记发生事故差错的经过、原因、后果 。护士长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
二、发生事故差错时,要进取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 。并指定熟悉全面情景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 。
三、发生事故差错时,职责者要立即向护士长报告 。护士长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报告护理部,重大事故要立即报告护理部、科主任 。事故差错职责者,应在三天内提交书面检查材料 。
四、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
五、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善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来源理意见 。
六、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发现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
七、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到达帮忙目的 。
八、护理部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事故差错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
护理会诊制度 二:
(一)护理会诊分类
按病情紧急程度,护理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 。医院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
(二)护理会诊范围
护理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护理会诊应当由护理部组织 。凡在护理业务、技术方面存在疑难问题,本科室难以解决时,可请求他科、多科或其他医疗机构的护理专家进行护理会诊,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
(三)护理会诊要求
(1)会诊人员资格 。为保证会诊质量,应邀会诊人员应为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专科护士 。
(2)会诊地点 。常规设在申请科室 。
(3)申请科室会诊前应做好各种资料准备 。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专家填写会诊意见,会诊后认真组织实施并记录 。
(4)护理会诊记录单随患者护理记录并保存 。
(四)护理会诊流程
(1)申请科室填写护理会诊记录单,注明患者的-般资料、病情概况、请求护理会诊的理由等,护士长签字 。一般会诊可直接与会诊科室联系,并在护理部备案 。
(2)多科会诊或院外会诊,护理部负责会诊的组织协调工作,确定会诊时间、与科室、医院或专家联系等,必要时参与现场会诊工作 。
(3)周末、节假日、夜班期间,患者病情需要会诊时,应由护土长或代理负责人向护理部总值班申请会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