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如何写?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 , 那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 , 沉沉睡去 , 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 , 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 , 它带来的野蛮 , 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 , 《野性的呼唤》的主角——家犬巴克在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 , 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 , 只要想生存 , 只有向前 , 向前 , 再向前 , 决没有后退的可能 。所有有残酷都在唤醒他古老的野性 , 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 , 在这个社会中只有征服和被征服者 。来自本能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 , 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 。
然而野性的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了纯真与忠贞的友情 , 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 。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 , 他仰望苍天 , 发出长长的嗥叫 。这嗥叫是伤感的 , 这嗥叫是忠诚的 , 这嗥叫是震撼人心的 , 这嗥叫包着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 , 这爱是野性的友情表现 。
生命是矛盾的 , 生命是复杂的 。它有奸诈 , 也有忠诚 , 它有文明 , 也有野蛮 。可是 , 这就是真实的人生 , 人生正因此而多彩 , 因此而灿烂 , 因此而生生不息……
读完《野性的呼唤》 , 掩卷而思 , 不觉已是感动涕零……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如何写?


今天早起 , 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 , 它的每一个细节 , 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 , 可能是读的太融入 , 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 , 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 , 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 , 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 , 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 , 变成了狼 。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 , 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 , 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 , 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 。仗着求生的愿望 , 他不畏艰辛 , 拼死抗争 , 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 , 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 , 我渐渐觉得 , 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 , 坚强的“狗” , 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 。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