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滁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滁州市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
到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照规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企业五项社会保险补贴、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3000元就业补贴,企业开展岗前培训的按照规定给予人均800元岗前培训补贴 。
支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到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对小微企业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期剩余失业保险金的7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不超过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 。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
到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加大民营企业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民营企业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以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用为标准(不含劳动者自已缴纳部分),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 。
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补贴
对与民营企业开展培训就业对接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后到企业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人均100元标准给予奖励 。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民营企业开展紧缺职业(土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到培养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学生一次性3000元就业补贴 。
解决民营企业招工难题
坚持全省联动,常态化、机制化开展“2+N”招聘活动,统筹开展特殊群体和地方特色招聘活动,推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民营职业介绍机构”模式,搭建线上线下招聘对接平台,着力解决民营企业招工难题 。
给予初创者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 。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
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50%贴息 。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
支持初创企业入驻孵化载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