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合同怎么写?( 四 )


6.1承包人的承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与方式如下:
7进度计划和报告
7.1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8工程计量和计价
工程计量和计价的依据:
8.1.建筑工程执行《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2008年)》,其中采用自拌浇筑的结构砂子按40元/m
3、石子按40元/m3价格调整价差;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工程量计价按照费率执行
8.2.采用商品混凝土浇筑的结构、水泥及钢筋按襄樊市造价信息办颁发的信息价格调整价差(结算按各个单体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持续的月份均价作为调整) 8.3.除上述规定材料外,其他材料不得再作调整;乙方采用商品砼浇筑和自拌砼浇筑的部位应以联系单注明分开,避免结算过程中发生纠纷 。
8.4.以上按工业厂房类别取费,间接费下浮造价的 5 %作为优惠
8.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将全部结算书及结算资料(原件)报甲方经营部门,乙方结算书除有负责人签字外还要加盖单位公章
8.6.工程量签证必须经监理部门及建设单位代表共同测量签字方能生效,办理时间7d,逾期不予办理 。8.7 优惠条件:
8.7.1 不计取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施工增加费,不计取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费 。
8.7.2 材料二次搬运费:不计取二次搬运费 。
8.7.3 因图纸提供、设计变更等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承包人人工机械窝工不计取费用 。8.7.4 除上述规定外,不再计取其它费用及调整系数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工程价款 。
9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每日历天赔付额度:单体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三 10合同价款与调整
合同签订起不因各种因素(国家、省、市颁发的调整文件等)再作价款调整 11工程价款支付
11.1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各个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14d内提交工程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如签证单原件等),甲方收到结算书之日起60d内审核完,如甲乙双方无异议,按审核值(签字盖章生效)造价的50%支付乙方工程款,余额部分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12 双方约定工程款支付的具体时间和金额:

13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13.1.变更结算价款按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计价方式结算 。
13.2.承包人在结算前向甲方提供完整齐全的竣工资料,方能办理结算;合同中规定的定额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子项,由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友好协商 。
13.3.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
13.4.竣工报告批准后,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28天内发包人报出结算报告,发包人在收到结算后应在60天内审核并批准结算报告 。14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