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财政局官方入口( 二 )


(三)精简申报材料 , 减少中介服务事项 。
全面清理各类无谓的证明和手续 , 对现有规定设置的前置条件和要求的申报材料进行清理 , 严格论证 , 并作出明确规定 。全面放宽企业备查资料范畴 , 建立行政机关内部征询机制 , 推动税务机关电子档案系统建设 , 减少申请人需重复提供的证明材料 。对确实需要中介机构提供评估等服务的 , 实行清单管理 , 加强服务监管 。
(四)创新服务方式 , 探索“告知+承诺”模式 。
选取部分省以下税务机关探索开展财税优惠办理“告知+承诺”模式 , 告知申请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和虚假承诺应负的责任 。申请人知晓要求条件并书面承诺保证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承诺承担违约责任后 , 税务机关先予办理相关手续 , 除特殊情况外应进行公示 , 接受社会监督 , 事后加强相应事项的核查和监管 。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 加快推进网上办理 。
对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税收优惠事项 , 积极推广实行网上办理 , 并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实时查询 。逐步构建实体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形式相结合的综合性服务平台 。
(六)推动信息互通共享 , 打通“信息孤岛” 。
加快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信息互通共享 。在国税、地税多个税种之间进行优惠备案 , 实现一套资料 , 完成全部备案流程 , 减少纳税人重复、多头报送资料 。依托互联网建立数据交换平台 , 促进各部门信息相互衔接 , 提高办理质效 。
(七)加大宣传力度 , 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
通过发布文件、网站公布、官方媒体采访、领导署名文章等多种形式 , 对财税优惠政策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和解释 , 让公众、企业知晓政策、用好政策 , 打通获取相关信息的“最后一公里” 。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充分认识压缩财税优惠办理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 加强领导 , 周密部署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压缩财税优惠办理时间相关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 , 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落实 , 认真研究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国务院 。地方各级财政、税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 强化部门间信息互通 , 形成改革合力 , 切实把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