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拟定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赔偿试点方案

青海拟定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赔偿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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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 , 青海陆生野生动物‘肇事’将由政府埋单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李晓南告诉采访人员 , 近年来 , 青海依法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 , 有效保护各类保护地内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的完整性、原真性 , 野生动物保护成效明显 。
“去年4月 , 在距离西宁100多公里的北川河源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发现雪豹出没踪迹;今年7月 , 在湟源县境内的华石山发现包括马麝在内的7种国家珍稀野生动物活动;这个月 , 在西宁机场 , 工作人员救助了一只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荒原猫 。”李晓南介绍 , 目前 , 青海省野生动物数量逐渐增多 , 青海境内珍稀濒危动物群更是稳中有增 。其中 , 藏羚羊增长到7万多只 , 普氏原羚增长到3000多只 , 青海省2市6州境内均发现雪豹活动踪迹 。但随之而来的黑熊袭击牧民、野狼咬伤羊群、雪豹攻击牛圈等恶性事件也呈增长之势 , 野生动物对农牧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威胁 。
【青海拟定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赔偿试点方案】为加快推进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肇事”造成农牧民人身财产损失保险理赔机制创新 , 进一步深化该领域改革 , 更快、更好降低广大农牧民群众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 近日 ,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有关部门和科研单位专家 , 对初步拟定的《青海省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赔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评审 。
对于农牧区野生动物袭击农牧民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问题 , 专家认为 , 《方案》针对野生动物造成农牧民人身财产损失实际 , 旨在建立全省统一、全省覆盖、快捷高效、高标准的保险理赔机制 , 以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利益 。拟定的保险赔偿标准科学合理 , 特别是涉及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方面的理赔额度较2012年颁布实施的《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确定的标准有了大幅提高 , 野生动物造成人员死亡理赔标准提高近两倍 , 更好地体现了对受害者生命价值的尊重 。
此外 , 《方案》对专项快速报案、理赔流程时限也作了明确规定 , 更利于“肇事”后为受害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理赔服务 。
“探索野生动物‘肇事’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保险理赔新机制 , 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和落实政府职能转变及‘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实践 , 《方案》的评审通过对今后推动落实机制试点具体工作意义巨大 。”李晓南表示 , 下一步 , 青海省将在进一步完善《方案》的基础上 , 积极与省财政厅、青海银保监局等部门沟通协调 , 落实保险试点资金、政府采购保险单位、培训等 , 争取年内全面开展试点工作 。